四、冠名单位: 陕西省红西凤酒销售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12年3月24日——25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
比赛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工业园区创业西路
六、报名办法:
(一)参赛个人报名参赛车手必须在比赛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到时参加比赛的车手必须清晰完整地填写参赛报名表。
(三)报名时间:2012年3月8日—3月20日24点截止
(四)报名选手可电话报名及邮件报名方式,提交姓名及身份证号
(五)需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
(六)参赛选手必须与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往返途中安全责任自负。
(七)报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要求
联系人:杨刚 (木E羊)
电话:13509156780
七、参赛办法:
(一)车队、俱乐部及个人报名的车手。
(二)确认参赛名额之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三)组织者有权不声明原因拒绝接受某位报名人或车手的报名。
(四)各参赛车队要及时办理参赛资格确认,名额满80辆不再接受报名。
八、报名费:
(一)参赛费300元
(二)观光费300元
(三)参赛人员及观光人员含2晚酒店住宿、24日三餐、25日早餐及庆功宴餐费以及保险费
(四)报名费一经交纳,不予退还。
九、比赛项目:
(一)汽车场地越野赛单车单圈计时赛。
十、比赛办法:
(一)比赛实行个人赛,参赛者以车为单位。
(二)参赛人员自备参赛车辆,车辆排量及所用柴油、汽油不限,车辆状况良好,手续完备。比赛中赛手必须系好安全带、佩戴头盔、手套(自备)。参赛车辆必须接受张贴组织者广告
十一、成绩评定办法:
(一)所有比赛选手在3月24日进行预赛,预赛成绩前16名进入决赛
(二)进入决赛16名选手在3月25日进行,决赛前10名为最终成绩
(三)女子参赛者并授予巾帼英雄奖;
(四)凡参加比赛的选手将发放纪念品
十二、录取名次及奖励:
名次
| 金额
| 物品
| 物品
|
第一名
| 5000元
| 价值5700元红西凤酒
| 证书、奖杯、
|
第二名
| 2500元
| 价值2550元红西凤酒
| 证书、奖杯
|
第三名
| 1500元
| 价值1700元红西凤酒
| 证书、奖杯
|
第四名
| ——
| 价值2500元红西凤酒
| 证书
|
第五名
| ——
| 价值1700元红西凤酒
| 证书
|
第六名
| ——
| 价值850元红西凤酒
| 证书
|
第七名
| ——
| ——
| 证书
|
第八名
| ——
| ——
| 证书
|
第九名
| ——
| ——
| 证书
|
第十名
| ——
| ——
| 证书
|
女子参赛
| ——
| ——
| 巾帼英雄奖牌
|
十三、报到时间及携带物品:
(一)参赛车手于2012年3月23日早上8:00—20:30在金苑酒店一楼报到。
(二)参赛车手携车辆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前来报到。
十四、比赛车辆和器材:
(一)比赛车辆:
1、参赛车手的车辆自备,其它比赛器材自备。
2、使用自备燃油。
十五、补助说明:
(一)比赛车辆及器材运输;自理
十六、注意事项:
(一)在发车时抢跑取消成绩
(二)在收车点不减速取消成绩
(三)非官方练习时间,禁止车手进入赛道进行任何练习,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四)比赛中车手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变更行驶路线或绕行障碍。
(五)收车点不确定成绩签字者取消成绩
十七、广告:
(一)各参赛车队车手必须接受组委会指定的车体广告。各参赛车队可在维修区本车队车库悬挂一幅本车队的广告。在不影响比赛安全、成绩计时和组委会的广告前提下,可在比赛车辆、头盔和比赛服装上粘贴本车队广告。
(二)各参赛个人报名参赛车手自带的比赛车辆上,必须为组委会在指定位置上留有广告位置。
(三)参赛车辆号码牌上不得有企业标志图案和文字。
十八、其它
(一)各参赛车队和个人报名参赛车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汽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陕西省航空无线电汽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陕西省汽车摩托车协会相关规定。尊重举办地的民族信仰和习惯。必须准时出席各种会议及大会安排的所有活动,否则,组织者有权对其做出处罚。
(二)各参赛车队要加强对车手管理,参赛单位有关人员不准与社会闲杂人员接触。
(三)比赛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灭发动机,不准在油库、车库、维修区等地方使用明火和吸烟。
(四)各参赛车队和车手比赛期间,在赛区注意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及食物中毒事故。
(五)各参赛车队和车手严格遵守比赛时间。
(六)各参赛车队和车手准时参加开幕式、颁奖仪式和其它活动。
(七)未尽事宜,由组织者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