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西户网/西户社区网 XHUME.CC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x
本报讯(记者 王宜墨) 因拆迁问题产生矛盾,户县一项目部两名工作人员纠集5个年轻男子行凶报复。由于认错人,导致15岁少年贺安死于非命。昨日,被害人父亲拿到了一审判决书。
报复村民 错杀15岁少年
昨日上午11时,贺安的父亲贺智奎拿到判决后泪眼模糊:“凶手终于得到了应有的制裁,我儿死也瞑目了。”
2007年6月下旬,一家公司项目部在征用土地过程中,与万军寨村村民发生矛盾。因几户群众拒绝搬迁,在项目协调部工作的张建华向同事宋康民提议吓唬吓唬村民。宋康民在公司领取1000元钱交给张建华。张建华约见了草堂镇宋西村村民宋斐然,以1000元价格要求其吓唬村民。随后,宋斐然两次实施纵火。
此后仍有村民不愿搬迁,7月2日凌晨,该项目部保安队队长吴护宁带领一名保安到万军寨村破坏供电设施,被贺明和其他村民堵在了电线杆上,吴护宁被扭送到户县李家庄派出所。此后,张建华和宋康民决定让宋斐然找人报复贺明。
2007年7月7日,初三毕业、刚考上高中的贺安正在家中帮父母照看小卖部。下午5时许,宋斐然和被告人孙思恩、孙建伟佯装到小卖部买烟,他们误以为此人就是贺明,趁贺安转身拿烟,宋斐然用匕首在其后腰部位连捅两刀,孙思恩和孙建伟又拿起店里的菜刀和铁锤,向贺安袭去,少年瞬间倒在血泊中。
主犯宋斐然被判死刑
8月28日,此案在西安市中院一审开庭,贺智奎夫妻同时提出了各被告人互相连带责任、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230万的赔偿要求。
西安市中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张建华、宋康民采取非法手段逼迫万军寨村村民拆迁,又雇用被告人宋斐然、孙思恩纠集被告人孙建伟等人,实施报复行为致贺安死亡,各被告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同时,在8名被告人中,宋斐然具体组织共犯实施犯罪;张建华指使他人实施犯罪行为,处于指挥者地位;宋康民指使张建华找人殴打贺明,属于主谋;孙思恩持刀伤害贺安,这几人均被法庭认定为主犯。
11月26日,西安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宋斐然死刑、张建华无期徒刑、宋康民有期徒刑13年、孙思恩有期徒刑12年,其余从犯都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数年不等。
凶手得到惩处,贺智奎夫妻脸上终于有了一丝轻松,但他们对于判决中几名被告人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不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服,表示会上诉。
|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
|
|